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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牧场服务条款

发表时间:2010-12-22 作者:精灵牧场官方 编辑:沉舟 来源:精灵牧场官方
精灵牧场服务条款.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精灵牧场》游戏软件、客户端、官方网站上所有的作品及资料,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均为网易公司所有,除非事先经网易公司合法授权,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网易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向用户提供软件和服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网易公司的一切损失。此外,除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外,用户参加游戏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网易公司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帐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级及虚拟物品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代用币、游戏币、道具)等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均属于网易公司,用户在按照本条款正常使用《精灵牧场》软件及服务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帐号的数据信息享有有限使用权。

  2、为避免争议,本条款涉及到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用户同意以网易公司服务器所储存的数据作为判断标准。网易公司保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3、《精灵牧场》游戏软件、客户端的内容及程序的知识产权均为网易公司所有,未经网易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任何功能或程序,不得对任何功能或程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也不得利用《精灵牧场》的任何内容而牟取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充当虚拟物品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虚拟货币和装备等。

  第十二条 通知

  网易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同时,用户在此授权网易公司可以向其电子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第十三条 纠纷

  1、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2、如双方就本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用户和网易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解释权

  网易公司保留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用户如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请登录《精灵牧场》游戏官方网站:http://mc.163.com/获取相关信息或拨打《精灵牧场》客服电话020-83918180。

  第十五条 附则

  本条款涉及用语作如下解释:

  1、游戏币:在游戏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获得的由系统发放的,用户可以用其购买指定的游戏道具或在用户之间流通,仅限于在本游戏中使用和流通。

  2、增值服务代用币:是网易公司为满足玩家在《精灵牧场》的正常交易交流需求而设计的一种虚拟货币,通过点卡兑换等途径获得,用户可以用于换取游戏中指定的各类增值服务,仅限于在本游戏中使用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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